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放生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紫水鸡
12月1日,接普拉底乡天保所上报,在一户农户家鸡圈旁发现一只紫色的鸟,头部疑似带有血迹。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出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工作人员前往现地核查,经工作人员检查,该鸟头部带有伤痕,身体非常虚弱,不具备放生条件。为确保其生命安全,工作人员将其带回单位进行喂养观察。
经鉴定该野生动物为紫水鸡,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鹤形目秧鸡科的鸟类,栖息于有水生植物的淡水或咸水湖泊、河流、池塘、水坝、漫滩或沼泽地中,也常见于城镇的湖泊、河流中的绿洲,并扩展到与湿地相邻的栖息地如草地、农田、公园、路边绿化带和森林边缘,其垂直分布可从海平面到1400米。
经过工作人员几天的悉心喂养观察后,紫水鸡状态恢复良好,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归大自然的条件。
近年来,随着贡山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保护和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日益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贡山县林草局将进一步地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工作,为生态贡山建设增砖添瓦。